发布时间:2016-02-24 查看次数:
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5〕143号),我市已按要求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制证。由于新版证书需使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打印,而该系统目前只能打印证书基础信息,无法将证书相片连同基础信息一体化打印,相片须人工另行粘贴。因此,我中心只能将系统上原电子相片下载打印,另行粘贴,制证进度较为缓慢。
对于急需持证办理就业、入户、资助等项目的考生,相关单位可另行提交纸质相片,我中心尽量优先安排制证。提交的纸质相片(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必须与报考上传到系统的相片一致)需在相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并按该批次成绩单考生列表顺序排好,提交到中心制证室(10楼1003室)。
同时,请各单位耐心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存在问题请积极向我中心制证部门反馈。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