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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配眼镜的一点体会

 发布时间:2013-04-12 查看次数:

  配好一副眼镜,不单单是解决瞳距的水平互差和垂直互差的问题,有许多注意不到的方方面面,容易产生不适感觉,下面就多年配镜的体会,与大家切磋一下:

  1、验光前首先要测量瞳距,找出相应的试镜架进行验光。

  2、对低度数(不超过-2.00Ds)的初戴者,要考虑戴镜后像差反应,屈光度最好不要超过-1.00Ds,对假性近视要慎重减半或减-0.50Ds~0.75Ds;对中、高度患者,复光时在能接受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度数,待2~3周后,适应后再加强-1.00Ds~1.50Ds,以此类推,直至配到位。

  3、对原先戴过眼镜的患者,由于换镜间隔时间较长,且增长度数过大者,应适量降低,在能接受的情况下,适应2~3周后,应继续增加屈光度,直至到位,但要掌握近视眼的配镜原则:最佳视力最低度数。

  4、如遇患者原先的旧镜瞳距过大,比如在70mm,而实际瞳距很小,比如在60mm,验光时就使用大于实际瞳距的试镜架试戴十几分钟,如未有不适感觉,可更换接近或与实际瞳距一致的试镜架重复试戴10~15分钟,出现不适时,选择最佳瞳距试镜架,戴按此瞳距配装的眼镜1~2个月后,重新调整瞳距,直至符合本人实际瞳距为止。

  5、对有散光的患者,减少部分散光仍能接受者,用相应的球镜代替部分散光。如:-0.50DC散光,可换算为-0.25Ds球镜加到近视度数里,这样能减少残余散光带来的不适现象。

  6、对配戴眼镜的屈光度、瞳距及其它参数符合国标,但仍产生不适现象(排除以上几条症状)者,应考虑隐斜视检查。

  7、对高度近视,且年龄在50岁以上的患者,因调节机能下降,劝其到医院进行检查,还可近早发现白内障或眼底疾病的病灶。

  8、年龄超过30岁(大约在35岁左右),由于晶状体硬化,睫状肌收缩随年龄增长而减弱,调节能力变差,视轴相应也在改变,所以要注意半年测一次视力。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渐减少屈光度,以保持正确的用眼环境和改善过调的不适感。

  9、近视-3.00Ds以内的屈光患者,看近的远点距离正好是25~30cm,所以看近时可不戴眼镜。

  10、配制老花镜,近用瞳距应小于远用瞳距约4~5mm,如本人有高血压、心脏病,最好不要过矫。

  11、镜腿及镜圈的倾斜度要保持100~150;各位置齐正误差不大于0.2~0.4mm,尤其是两腿正、反落地要均匀;镜腿弯钩处,应向内自然弯曲,不要打死弯;托叶要根据每个人的鼻梁高低进行调整。